close

  眾議苑
  □曾德雄(廣州市人大代表)
  近日,南都記者對比廣州41個市直部門的部門決算與年初預算發現,部門決算總支出為598.68億元,而年初預算總支出為379.72億元,支出超預算高達218.96億元。其中最離譜的是廣州市房管局,2013年實際支出151.77億元,預算支出僅為7.88億元,意味著實際花錢比年初預算多出18倍。決算超預算這麼多,那預算還有什麼意義?正兒八經通過人大審議通過的預算又還有什麼權威可言?
  根據1995年開始施行的《預算法》第三條規定,“各級預算應當做到收支平衡,不得超支”,第九條規定“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預算,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第四十七條規定“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堅決不允許超出預算”,第五十四條規定“各級政府對於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應當編製預算調整方案”,“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預算的調整方案必須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准”,“未經批准,不得調整預算。”
  這麼多規定,實際上只有一個意思:經過人大審議批准的預算不能改動;如果要改動,必須經過人大常委會批准———再清楚不過。那麼我就想問:這次包括廣州市房管局在內的超出或少於預算的支出,有沒有經過人大常委會的審批?如果沒有,算不算一種違法行為?
  從房管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的23個項目來看,“城鄉社區事務”一項支出增加最多,預算僅為3.77億元,決算卻達148.41億元,反差之大讓人嘆為觀止:當初的預算是怎麼做的?預算的執行超出這麼多,又是怎麼做到的?疑團太多!新聞報道說,“城鄉社區事務”項目中最大的支出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但未對項目支出用途給予更多解釋。其實簡單一句話就是賣地,但賣地不是要收錢嗎?怎麼反而要花這麼多錢?
  這次廣州曬決算引來了全社會的關註,應該各路高人都在盯著。沒有質疑是不可能的,只是有的人會較真,有的人會微微一笑,前者顯然還抱有信任和信心,而後者顯然就已經趨於“心死”了。我認為政府部門必須對公眾有所交代,強化、輓回大家的信任和信心。此外決算要經過人大的審查,如果這麼多的疑難都沒有解決,要人大通過也是說不過去的。  (原標題:決算超預算,應屬行政違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s96zsdj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